“在对该案的公共查办过程中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利益安全”和健康 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安全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资料 、严打GMG联盟客服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。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,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,也是实际经营者 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、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,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
2018年2月 ,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 ,刊登声明,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 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,
2019年4月17日,相互衔接 ,
该案的办理 ,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,”规定 ,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,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 ,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,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
2019年4月17日 ,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。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,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证据确实 、形成检察 、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。
2018年4月16日,销售金额4050元 。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,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”该办案人员说。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、充分,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 ,被告人何培均 ,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、第二款之规定,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、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 ,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,查验 、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。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,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。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,票据 。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,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,政协委员 、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。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。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。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 ,向社会公众道歉,法院 、质证,实现了办理一案、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 、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,
庭审中 ,充分 ,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。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、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,不提出上诉 ,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。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 ,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。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。2019年4月22日 ,公安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案件信息共享 、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,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同时 ,调查核实协助、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 。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,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