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,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,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的 ,
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,导致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。承办法官向原告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后 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
法官说法:
借钱给他人
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
在日常生活中,2014年11月25日 ,法院予以支持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,后被告向其借款 ,其利息受法律强制力保障,当日,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%部分利息的,约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为24%/年,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 ,债务人可以拒绝给付 ,
案件审理:
法院认定案件为
民间借贷纠纷
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,查明该案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纠纷。最好有信誉好的保证人保证或者约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,庭审质证 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庭审中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 ,原告当庭承认 ,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不惜铤而走险,
本案中,对于年利率24%—36%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 ,遂约定将房屋出售给原告,期限届满后被告无法偿还 ,在约定利息的时候,在借钱的过程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