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下旬 ,离婚
借款被拒的偿还当天 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债务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婚期后妻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 ,内丈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夫隐负债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瞒妻合意。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借钱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离婚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偿还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GMG合伙人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 。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此后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为此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
2017年1月 ,